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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长    杨树才

所长杨树才主持药检所全面工作,主要分管以下工作:

负责德宏州食品药品检验所业务技术工作和行政管理工作。

负责组织贯彻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指令性工作任务。

负责全所各项工作方案的制定、实施和检查。

负责人事、行政、财务工作。

副所长 王刚

副所长王刚主要分管:

在所长外出时行使所长职责,协助所长分管药品检验业务技术工作。

负责实施药品监督抽验工作。

负责药品检验质量监督保证体系和有关协调工作。

负责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。

一、简

德宏州药品检验所(简称德宏州药检所Dehong Instute For Drug Control DIDC),是国家对药品质量实施技术监督检验的法定机构,始建于19768月,地址:潞西市芒市镇仙池路,邮编:678400,电话:0692-2121143

德宏州药检所设有办公室、业务科、化学室、中药室、生测室、仪器室等科室,现有职工22人,药检技术人员19人,占全所职工的86%,其中副主任药(技)师3人,主管药(技)师10人,药师6人。

德宏州药检所是全州设备最完善的药品监督检验和药学技术中心。配备了紫外、红外、液相、电子天平等现代精密分析仪器,藏有专业图书3000余册,中、日、俄等语种的专业期刊40余种,外国药典、中国药典、部颁标准及地方标准200余册。85年以来,全所共撰写专业论文236篇,其中在省级学术会议交流及刊物发表的52篇,在全国性学术会交流及刊物上发表68篇。

全所占地面积5580平方米,建筑总面积2450平方米,其中,业务用房830平方米。

二、药检所的主要职能

(一)负责本辖区的药品抽查检验工作,承担省药监局下达的计划抽验、监督抽验任务。

(二)开展药品检验、药品质量有关方面的科研工作和药品基础测试的科研工作。

(三)指导本辖区内药品生产、经营、使用单位质量检验机构业务技术工作,协助解决技术疑难问题,培训有关的技术管理人员。

(四)综合上报和反馈药品质量信息。

(五)承担上级或同级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有关药品监督及抽验工作。

三、内设科室

办公室工作职责

(一)协助所领导对全所实施行政管理,负责安排全年性行政会议,做好记录,处理各项日常事务。

(二)督促执行本所各项规章制度和具体规定,检查岗位现任落实情况和考勤情况。

(三)组织起草校审各类行政文件,对各类文件进行登记、传阅、归档处理。

(四)认真贯彻落实执行有关政策,完成人事、职改、工资等工作。

(五)负责全所安全保卫和门卫值班工作,定期检查,消除隐患,督促各科室做好安全防范。

(六)做好离退休干部、公费医疗和计划生育管理工作,及时与各有关部门联系,处理好各类日常事务。

(七)根据《档案法》及有关规章制度,定时、按期收集各类档案,并进行整理、立卷、归档,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。积极组织好查阅工作,按规定对过期档案进行销毁。

(九)负责接收、邮寄、分发各类文件、报刊、杂志。

业务科工作职责

(一)在所长领导下,按照药品监督工作的法律、方针、政策和我所的各项规章制度,统一管理和承办我所的各项业务,协调各业务科室的工作。

(二)承担业务技术工作的计划、组织、检查、催办和总结上报工作,协调各检验科室之间的业务关系。

(三)承担各类检品的登记、接收、分发和检品留样管理工作。

(四)承担各在检验报告书的审核工作。

(五)承担各类检验报告书的打印、校对、发出、检验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书的装订及管理工作。

(六)承担来往业务函件的登记、分发、处理、催办、审核和管理工作。

(七)承担药品标准的审核和管理工作。

(八)协助解决药品检验的疑难问题。

(九)承担受理有争议的药品检验报告书申诉及核查处理工作。

(十)承担办理外单位来所进修学习的有关事宜。

(十一)承担指导药品生产、药品经营和医疗单位质检部门的业务技术工作。

(十二)建立药品质量数据库,定期为药监局发布药品质量公报提供数据。

(十三)负责应用于业务技术管理的微机管理工作。

(十四)执行上级和所长交办的其它业务管理工作。

中药室工作职责

在所长的领导下,根据药检所的分工,中药室负责下列各项工作:

(一)负责中药材、中成药、中草药提取物及其制剂的检验。

(二)负责辖区中药材、中成药、中草药提取物及其制剂量的复核检验。

(三)负责辖区各县(市)药材公司,各级医疗单位销售、使用的中药材、中药饮片、中成药的质量监督检查;县级药厂生产的中成药、中草药提取物及其制剂的质量监督检查。

(四)在省所指导下,负责云南省卫生厅下达中草药、中药材混乱品种的调查研究。

(五)负责县(市)药检所和有关单位的药检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。

(六)负责中药材标本,中药材原植物标本的收集、整理、保管,以保证检验校对使用。

(七) 做好药检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工作。

化学室工作职责

在所长的领导下,根据药检所的业务划分,化学室总的任务是检验化学药品及其制剂、生化药品及其制剂和医院制剂的质量,保障人民用药的安全有效。具体任务如下:

(一)负责化学药品及其制剂、生化药品及其制剂、医院自产的灭菌制剂、普通制剂的质量监督和检验,以及质量标准的复核。

(二) 负责对辖区有关药厂、各医药公司、各医院药品的生产、销售和使用的质量监督和检查。

(三)负责本科室各种精密仪器的维护管理工作和有关仪器的校验工作,保证仪器测试工作的顺利进行。

(四)负责辖区各县(市)药检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。

(五)完成上级下达的力所能及的科研和培训任务。

(六) 做好药检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工作。

(七) 搞好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业务咨询。

生测室工作职责

在所长领导下,根据药检所的业务划分,生测室的主要任务是利用微生物、动物、化学手段对有关药品进行生物检定。

具体业务分下列三个部份:

(一)药理检验:包括药品的效价测定,活力试验(用生化手段者属化学室生化组),安全检查及大输液的热原检查和无菌试验等。

(二)抗生素检验:包括抗生素的效价测定,安全检查及部分理化检验。

(三)微生物限度检查:包括中西药的各项微生物限度检验。

 生测室的主要职责是:

(一)完成业务科分发到各科室的检品,由科室负责人安排,如期完成检验任务。

(二)完成上级下达的质量标准复核任务。

(三)完成上级下达的力所能及的科研和培训任务。

(四)对辖区医药生产、供应和医疗单位的药品进行有关生测方面的质量监督。

(五)对下属单位进行有关生测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培训。

(六)做好药检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工作。

(七)搞好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业务咨询。

仪器分析室工作职责

在所长领导下,根据药检所的业务分工,仪器分析室的主要任务是负责药品的仪器分析检验监测、维护、管理本所大型精密仪器。

具体任务如下:

 (一)负责《中国药典》、部颁以及地方标准中药品的紫外、气相层析、液相层析、薄层扫描等分析仪器的检验测试和部分理化检验工作。

(二)负责有关药品及新药的仪器测试研究工作。

(三)负责本所仪器设备的有关计量检定工作。

 仪器分析室的主要职责:

(一)完成业务科下达的各项仪器分析检品的检验任务。

(二)完成上级下达的质量标准复核任务。

(三)对辖区内药品生产、经营、使用单位的药品进行仪器分析方面的检测和质量监督工作。

(四)在上级领导下,负责本所大型精密仪器的购置及仪器室的建设工作,对县(市)药检机构进行药品仪器分析的业务指导和仪器分析人员的培训工作。

(五)负责本所各种精密仪器的维护、管理及仪器的计量检定和校验工作,保证全所仪器测试工作的顺利进行。